根据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就专项行动期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我市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二、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0511-85037970
邮箱:zjsgjjjc@163.com
地址:镇江市檀山路22号
三、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供稿:价监竞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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