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首次贷款须缴满6个月(含)以上,二次贷款须缴满12个月(含)以上;
2. 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共同借款人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3. 职工家庭所购房屋为首套或二套住房(如名下有两套房产或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符合贷款条件);
4.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账户须保留一定余额,首次贷款账户余额不低于月缴额的6倍,二次贷款账户余额不低于月缴额的12倍;
以及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购买商品房的,须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则应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半年以内申请。
根据职工个人实际情况确定的最高贷款金额,须同时满足实际还款能力、支付房款总价、缴存账户余额、现行最高额度等限额规定。
1.不超过职工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贷款限额=月缴存额/缴存比例×50%×12(月)×贷款年限
职工与配偶购房、职工与父母购房的,贷款额度为两者限额之和。
2. 不超过按房款总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注:购房时间的认定,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准,二手房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准。
3. 不超过按职工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注:职工家庭不可通过一次性补缴或非正常调整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形式提高贷款限额。
4. 不超过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
注:1. “人才”、多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与改善性住宅或绿色建筑或“以旧换新”支持政策叠加享受;
2. 现役军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参照其配偶缴存标准享受。
注:职工在法定离退休年龄前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根据偿还能力可适当放宽1-5年。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还款方式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购买本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2. 首付款发票;
3. 身份证(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与父母共同购买还需提供户口簿);
4. 职工经济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
5. 组合贷款应提供“商业住房贷款审批确认单”;
6. 担保材料;
7.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购买本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
2. 首付款资金流水;
3. 身份证(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与父母共同购买还需提供户口簿);
4. 职工经济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
5. 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评估报告;
6. 售房人身份证、收款银行卡、原《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7.组合贷款应提供“商业住房贷款审批确认单”;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职工提交贷款所需材料至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
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分级审批
签订贷款合同
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放款
职工按照贷款合同正常还款
线上办理:
职工可通过“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请,足不出户享受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审批、签约、抵押到发放的全流程“不见面”服务。
“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线下办理:
市区银行指定网点
辖市区银行指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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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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