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厂中厂”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外包项目、租赁场所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现公布一起“厂中厂”典型案例,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安全生产红线不可逾越,法定责任必须履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外包、租赁等经营形式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识不清、落实不到位,存在“一租了之”“一包了之”的错误思想,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我市“厂中厂”排查治理持续进行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厂中厂”多主体协作下的安全风险特殊性,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凡涉及发包、出租的,必须立即审查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职责,协议或职责约定是否清晰、可行。对未签订或约定不清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发包单位、出租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和定期检查职责,严禁“只收租金、不管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来源:丹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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