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同时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也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为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现做如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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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键时间节点
2025年9月1日起
2025年11月1日起
2025年12月1日起
新国标主要技术调整
02
整车质量: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调整为63kg;使用其他类型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仍需≤55kg。
脚踏功能:仅电驱动的电动自行车,可选择设置脚踏骑行装置;具备电助力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保留脚踏骑行装置。
塑料占比: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电动自行车塑料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尺寸限制:车体宽度(不含车把、脚蹬、后视镜及连接杆)由≤45cm调整为≤40cm。
后视镜:鼓励加装。
整车编码:需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
制动与性能:优化制动性能(缩短了湿态条件下刹车距离),完善电动机性能要求(车辆能够应对短距离爬坡等特殊工况,满足正常骑行需求;同时,电动机在输入电压达到最大时车速也无法超过25km/h,防止超速行驶)。
防篡改:强化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设计,明确“一车一池一充一码”及互认协同要求。
安全监测: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监测功能。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其他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
使用年限:要求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标注建议使用年限。
CCC认证:电动自行车整车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需要独立认证。整车认证包含对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的兼容性审查,但不替代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的独立认证。
企业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应当具有与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问:
新国标实施后旧车还能骑吗?
答:
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在销售方面,新国标则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问:
新国标实施后,如何选购新车?
答:
看CCC认证
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志,表明这辆电动自行车经过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看产品合格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有产品合格证,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核对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等信息参数与实车一致。
如需进一步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确认。
首页中点击“认证结果”,在“证书编号”栏中输入CCC证书编号,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该认证证书的状态。
合规经营提醒
1
生产企业应当合理规划生产和申请新国标CCC认证。2025年9月1日起生产、出厂且在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新国标要求,并取得新国标CCC认证。
2
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合理规划采购。已采购的符合旧国标要求并取得旧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销售到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新国标要求并取得新国标CCC认证。
请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经营者
主动适应新规要求
诚信守法经营
同时
欢迎广大消费者
通过12315平台
对电动自行车生产、
销售领域违法行为
进行监督举报
共同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督管理科、丹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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