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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不是有人想给住建局”设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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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25-8-25 15:41
标题:
是不是有人想给住建局”设套“?
动用住房维修资金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也须得到住建局批准,前提是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相关业主同意。而目前折衷办法是采用签字方式表示同意与否。有市民在翼网的聚焦丹阳版块发帖,称有的小区直接将业主签名表决的”不同意”划掉了。这明显就是给住建局设套,如果住建局未深入核查其表决签字的真实性,批准使用维修资金,到时就得有人担责了。所以不如直接召集相关业主开会,当场表决,并且拍下视频照片存档备查,作为证据。
听说还有市区个别小区,也在给住建局设套。明明是十几年前交付的住宅房,开发商当时并没有安装门禁系统,现在物业派人逐户上门,让业主签字,想新安装门禁系统,但动用住房维修资金。这么明目张胆违规违法的行为,如果想让住建局批准,岂不是给住建局相关人员设套吗?谁敢批准?
所以,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住房维修资金不是想套取就套取的。必须合法合规。
来源: [url=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51006]是不是有人想给住建局”设套“?[/url]
作者:
cjp163
时间:
2025-8-25 15:42
动用住房维修资金得合法合规,篡改签名、违规申请是给住建局挖坑。
作者:
li0238
时间:
2025-8-26 08:36
召集业主开会,能召集到需要数量的业主吗?不可能的,看起来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呢干不起来。如果维修基金管理处在拨款前公示的时候,把业主签字的文件一并公示,这就可以给业主行使监督的便利了。这么做就是最容易的,可以避免黑箱操作,业主们同意与否一目了然。
作者:
忠言堂
时间:
2025-8-26 09:27
维修资本身就是套,必须取缔!二三十年坏了再说。
作者:
fabricio
时间:
2025-8-26 09:33
天怡这么大的事情,有人负责吗?
作者:
一生何1求
时间:
2025-8-26 10:23
有可能本来就是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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