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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转保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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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纤丝仙
时间:
2025-6-3 22:08
标题:
医保转保者缴费年限
我是一位“自由职业者”,2021年由新农合转保为“职工医保”。缴费期限为缴满20年期限,年龄达50周岁退休,以后就不需要再交任何费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据悉2022年政策变了,转保者即使缴满20年期限,年龄未达55周岁还需要再交几年费用。当时办理转保时说好的缴费年限不应该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吗,公平公正。想知道这是哪一级政府颁发的,具体规定在文件的第几页,第几条,详细公示对2022年前政府对转保者的承诺要兑现!
作者:
丹阳市医保局
时间:
2025-6-17 14:21
网友,你好!根据2021年我市执行的医保规定:1.职工医保政策:《丹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丹政规发〔2014〕4号)第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性需至少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5年,女性需至少连续缴满20年。2.险种转换政策:《丹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险种转换办法》(丹医管〔2018〕29号)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前,城乡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的人员可按补缴标准将原城乡居民医保相应保龄转为职工医保保龄。我市的医保规定都强调了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上级医保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61号)、《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镇医保〔2021〕101 号)均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时,缴费年限达到统筹地区规定年限的,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详情可拨打医保咨询热线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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