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
《关于加强2025年中、高考期间
环境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
自6月1日至6月19日期间
一切影响考生生活与学习的
环境噪声排放单位
必须对噪声源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
杜绝环境噪声污染
凡在考点附近的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拆迁工程等
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
应于6月7日至6月9日昼间、
6月17日至6月19日昼间
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市区内居民敏感集中区域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
自6月1日至6月18日夜间
(22:00至次日凌晨6:00)
禁止施工作业
详细内容一起来看
局各派出机构,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镇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中、高考期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营造宁静舒适绿色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二、严格控制污染,实施隐患排查
三、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应急管理
四、严格工作落实,履行监管责任
来源:镇江生态环境、丹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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