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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海商业负一楼对外出租收益归谁?(住建局已回应)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loutingyu    时间: 2025-5-2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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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阳住建局    时间: 2025-5-30 11:32
网友,您好!
      经了解,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十二条约定会所由中海物业公司经营,经营收入单独列账,30%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用,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建配套用房、附属设施等所收取的收益,收益专项扣除物业企业成本税费后,30%贴补物业服务费开支;70%用于在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以外的其他的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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