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缴存职工请注意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日接连推出重磅惠民政策
为市民带来“政策组合红包”
让您的公积金账户资金活起来
贷款利息降下来
“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缓解职工还贷压力,4月30日,市公积金中心推出“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政策,将职工公积金账户月缴存额余额灵活用于偿还商业贷款,5月6日,成功办理线上、线下首笔业务。
据了解,我市有不少职工在购房贷款时选择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方式,然而,按原政策职工在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即使公积金账户有多余的资金也不能用于偿还商贷。现在,办理“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后的职工在使用公积金结清当月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剩余月缴存额可自动转入商贷还款账户,用于报销上月已还商贷本息,切实减轻了家庭还贷压力。
以线上、线下首笔签约职工为例,线下办理的李某家庭与线上办理的刘某家庭,经测算每年可分别减少商贷现金支出近3万元。
接下来,了解一下如何办理公积金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吧。
01 线下办理渠道
职工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市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办理:(1)商业贷款合同;(2)房屋共有或贷款共有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3)提取人身份证;(4)商贷银行借记卡(若夫妻共有自住住房商贷,需夫妻双方商贷银行借记卡)。
02 线上办理渠道
职工可通过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互联网渠道自助完成签约。其中,微信办理流程如下:登录“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公积金”-“我的业务”,在业务办理区域,点击“我要还贷”,选择“商贷提取签约”办理。
注:职工办理商贷所在的商业银行需已实现与公积金中心商贷信息等数据的共享,签约完成后,将由系统自动划转资金,避免手动操作遗漏,确保还款及时准确。
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名单如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01
利率调整情况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2.35%下调至2.1%;5年以上由现行的2.85%下调至2.6%。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2.775%下调至2.525%;5年以上由现行的3.325%下调至3.075%。
具体变化如下表所示:
02
能省多少钱
以100万30年等额本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为例,月还款额由4136元下降至4004元,月供减少132元,总利息省近5万元。
03
新老贷款均受益
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及2025年5月8日后新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自动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