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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市场监管局公布市民在超市遇到一些情况后可以维权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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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25-5-9 10:53
标题:
请市场监管局公布市民在超市遇到一些情况后可以维权的具体规定
本市的大润发超市和大统华超市,是主要的两大超市,顾客多,但顾客遇到一些情况,究竟应该按照哪些法律法规维权不太清楚,所以需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下。
顾客涉及到的情况:
第一,收银员多收顾客的购物款。比如顾客买了5样东西,但付款后发现收了6样东西的钱,其中一样是根本没买,而收银员打了商品码导致多收了顾客的钱。
第二,张冠李戴。也就是说,明明买的是A商品,却按照B商品的价格收了顾客的钱款。有时由于商品差价不同,就导致多收了顾客的钱,部分原因是收银员输错了商品代码。
第三,超市内价格标签上是一种价格,但顾客实际付款时价格却更高,导致结算价大于标签价。
第四,买到的商品发生变质甚至霉变,已经结算,回家后发现立即再去超市交涉。
先说这些,对于上述情况,消费者应该怎么维权?超市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消费者可以得到哪些赔偿或补偿?
另外,烦请市场监督局获得大润发和大统华超市有关维护顾客权益的具体规定,一起跟帖发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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