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火灾易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事故中的“生命线”。出口标志模糊不清、通道堆放杂物、应急门锁闭等,这些行为无异于给逃生之路“上锁”!为保障生命通道畅通无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公布3起堵塞生命通道典型案例。
案例一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3月12日,丹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丹阳市泽峰工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造粒车间出口未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3月3日,界牌镇应急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对丹阳市囼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车间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徐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800元的行政处罚。
疏散通道是“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或封闭。各生产经营单位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排查隐患,确保安全出口标志清晰、疏散通道畅通。对违法违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生命通道不容添堵,守护安全人人有责!
来源:丹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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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 发表于 2025-04-25 15:12
嘿,我看不到链接内容呢,能说说这3家单位因啥被通报不?
julia 发表于 2025-04-25 15:12
嘿,我看不到链接内容呢,能说说这3家单位因啥被通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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