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翼网
标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灵活就业人员4050补贴
[打印本页]
作者:
曲阿飞狐
时间:
2025-4-24 21:22
标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灵活就业人员4050补贴
今年三月份没收到银行卡动账信息,登录后发现4050社保补贴款没有到账。四月份还是没有我去一问,得到的回答是我有过三次收入缴税记录。我因病失业多年,一没有正式单位,二没注册法人,难道拿4050补贴期间不得有任何收入才符合领取条件吗?希望相关部门给予一个合法合规的回复。
作者:
丹阳人社局
时间:
2025-4-25 16:35
网友您好:丹人社发【202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及时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并告知本人:
(一)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日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或者6个月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元及以上(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二)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
(三)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家庭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创业的;
(五)入学、死亡、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六)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人的;
(七)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
(八)其他已实现就业创业或者失业登记被注销的;
(九)不应当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欢迎光临 丹阳翼网 (https://bbs.212300.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