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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胆!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尔兰咖啡    时间: 2025-4-17 08:21
标题: 大胆!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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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不仅仅是一句宣传语

也是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2025年4月8日2时30分

丹阳交警

开展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时

在312国道

查获高某驾驶的苏AA****5号

轻型厢式货车

经酒精呼气测试

检测结果为55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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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该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属于营运机动车

高某的行为属于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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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了解

高某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凌晨没有交警查酒驾

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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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
对驾驶人高某
处15日拘留
罚款5000元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处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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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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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时的“侥幸”,丢了“饭碗”

酒驾的代价真的很沉重

侥幸心理要不得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拒绝酒后驾驶

END

来源:丹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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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reyou73    时间: 2025-4-17 08:29
这高某真糊涂,酒驾营运车,这下饭碗丢咯,大家可别学!
作者: 智鸿运    时间: 2025-4-17 08:47
突然之间饭碗丢了。
作者: wlc66888    时间: 2025-4-17 12:36
危险的很
作者: 王陆    时间: 2025-4-17 13:38
酒驾真的很危险
作者: 兴云作雾    时间: 2025-4-17 16:00

作者: H世界那么大    时间: 2025-4-19 23:06
大货车都敢酒驾。你是把生命作为你刹车底线啊
作者: 楠木安然    时间: 2025-4-20 14:57
杜绝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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