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庄晓华,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919720310****,住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司徒镇东风中心村65号。
被执行人:夏建新,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1119681231****,住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海会新村10幢1单元102室。
执行案号:(2020)苏1181执1345号
涉案标的额:7817738.2元
悬赏期限:2025年4月16日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条件:凡向法院提供该被申请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包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30%支付赏金。
悬赏金于执行到位当天兑现。
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王法官 0511-86703063
供稿:执行局、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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