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来自丹阳经济开发区的一位被搬迁人,在丹金高速项目中领到了编号“01”的房票,这也是我市发放的首张房票。
“真是太高兴了,房票能当钱用,还能享受奖励,希望能早点住上新房子!”看着手上的房票,该户被搬迁人难掩激动。他说,本来还有点犹豫,但了解到选择房票购房能享受一定的政策补贴,并能在全市多个楼盘自主选择心仪的房源,他们家经过再三权衡,最终选择了领取房票这一途径。
据了解,为满足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自丹金高速项目起,我市开始实行房票制度。
根据我市房票安置规定,持有房票凭证的被搬迁人可以凭票面在我市多个楼盘自主选择心仪的房源,并且可以享受到购房优惠政策。这样一来,被搬迁人的选房机会,不再仅仅局限于安置房,真正实现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来源:丹阳住建
木木5270 发表于 2025-3-13 23:57
没有流动资金,打白条
楞严 发表于 2025-3-13 23:14
就是说拿走你的房给你一张纸,白条还如此冠冕堂皇
木棉花的夏天 发表于 2025-3-14 08:30
正常回复为啥要审核
小妖的金鱼姬 发表于 2025-3-14 11:08
到了小区以后交物业费公共能耗费停车费的时候高兴才行
忒难念的经 发表于 2025-03-14 10:51
用房票成功钓到了第一批咬钩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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