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办理条件
条件1:成为公积金互联网渠道个人用户;
条件2:完成互联网渠道个人签约服务。
B. 办理步骤
【Step1】 进入“丹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办理”——选择“业务办理”——点击“我要提取”——选择“购买住房提取”——点击“购买本地自住住房提取”。
【Step2】 仔细阅读购房提取须知。
【Step3】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按照提示准确填写所购房屋信息、输入所需提取金额(注意:提取后是否贷款指的是是否办理公积金贷款),核对银行账号信息。
最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后输入手机验证码,阅读并勾选“个人住房公积金服务信息授权书”,数据核验通过后,点击“下一步”。
(注:1.银行收款账号需要是提取人本人名下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丹阳农商行、邮储的I类正常使用中的借记卡。
2.核对银行收款账号,一次性可提取金额为不动产权证、契税批准当月前(含)公积金账户余额。)
【Step4】确认提取信息后,点击“收件”上传收件,按照收件选项上传相应的提取材料(标“*”材料必需上传,可上传多张照片,照片保证清晰、完整),全部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验证成功后,业务将提交后台进行审核。
注意:常见的房屋信息选择有两种:不动产权证号、网签号
(1)选择网签号的:需上传《商品房买卖合同》1、2、7页原件,购房首付款发票或全额付款发票。直系亲属共同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2)选择不动产权证号的:需上传《不动产权证书》1、2、3页,全额付款发票。直系亲属共同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Step5】 “快速验证”刷脸成功——业务提交成功。职工网上提交完毕后,工作人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职工可持续关注所办理渠道(如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审批通过的会发送到账短信,业务被退回的可在“我的公积金”——“已办业务”驳回选项中进行提示,职工可查看反馈信息后,结束业务。
C. 注意事项
职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购买缴存地或户籍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经留置核查后,购房行为真实的,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第三套及以上的自住住房不得申请提取公积金。
来源:丹阳公积金[attach]5053025[/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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