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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张某被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Cathy1    时间: 2025-3-3 11:25
标题: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张某被处罚!

一日晚间23时许

市局110指挥调度室

接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转接指令

有人举报导墅镇两处洗浴场所

存在违法活动

接到指令

导墅派出所值班民警辅警迅速穿戴警用装备

严格按照该类警情的规范处置流程前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

民警发现该场所大门紧闭,且没有任何亮光

处于“打烊”休息状态

民警随即安排人员封堵场所各出入口

并通知经营者开门

最终经过严谨细致排查

排除了两处场所正在进行违法活动的可能性

之后,导墅派出所始终对这两处场所

保持密切关注

并上报市局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查处

均未发现存在举报人反映的违法情况

据此,警方判断

举报人存在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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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导墅派出所依法传唤举报人张某

在公安机关

面对民警的质询

和警方收集的一系列证据

张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原来,事发当晚

醉酒后的张某在家中休息

23时许,其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

“糊里糊涂、鬼使神差”地

拨打了12345政府热线

举报导墅镇两处洗浴场所存在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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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天根本就没去过这两家洗浴场所

与两家场所之间也没有任何矛盾

就是因为喝醉了才举报的”

张某交

“我醉酒后随意拨打政府服务便民热线

占用了正常的公共服务通讯资源

还浪费了警力和社会资源

我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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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警的教育

张某对自己做出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近日

因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的治安处罚

-END-

来源:丹阳公安


作者: 一片丹心照汗青    时间: 2025-3-3 23:18
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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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块,也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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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哥今天没去过,不代表以前没去过啊,他怎么不说野地里有大火快烧到他屁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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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退伍老兵    时间: 2025-3-4 19:16
无聊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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