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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隔离护栏是重要的道路安全设施
设置是为了约束交通陋习
规范行车秩序
减少交通事故
但,有部分人为贪图便利
擅自拆除交通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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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9时许
丹阳交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
香草路与西二环交叉路口
西侧机非隔离护栏缺失2节
形成缺口且有行人从此处横穿
造成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联合和平桥派出所
仔细摸排
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
并于当日18时查获
经查
违法人称此路段加装护栏后
影响其日常进出
于是动手将
原本封闭的护栏打开缺口
方便自己出行
目前
和平桥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人
处罚款200元
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丹阳交警提醒
随意拆除交通护栏行为不可取
切勿效仿
否则违法必究
同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END
来源:丹阳交警
一片丹心照汗青 发表于 2025-2-27 20:44
就二百?泥马也太照顾他了,汽车撞坏两节得好几千,他就被罚200,赶明我也去拆两节
鱼乐无极限 发表于 2025-03-01 07:49
到处是护拦,人员出行不便,显得丹阳人没素质好象都不遵守交规,非要护拦隔离才行。
还有有些路口地面上那缓行带那么高,电并車通过一蹦老高,带小孩的常掉下来,老人常摔倒。
这不是为民,是害民。
不是交通,是交堵。
一片丹心照汗青 发表于 2025-2-27 20:44
就二百?泥马也太照顾他了,汽车撞坏两节得好几千,他就被罚200,赶明我也去拆两节
鱼乐无极限 发表于 2025-3-1 07:49
到处是护拦,人员出行不便,显得丹阳人没素质好象都不遵守交规,非要护拦隔离才行。
还有有些路口地面上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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