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于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伙同他人在境外线上搭建了“文玩竞拍”网络传销平台,该平台通过微信朋友圈、钉钉群等新媒体媒介传播进行宣传推广、通过腾讯会议、发送课件的方式进行会员培训,同时在线上出售低价劣质的文玩作为“道具”商品,进行竞拍转售活动。参与者必须先通过老会员的推荐,登录网站注册账号绑定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信息,老会员添加其进入相应微信群、钉钉群,新会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接龙竞拍“道具”商品。次日,新会员将购得的“道具”商品溢价4%,通过向平台缴纳原商品价格的2.5%作为“上架费”后进行转售,转售成功后成为正式会员。该组织利用会员对转售商品获利的期待和急于出售的被动,要求会员发展其他会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同时,以下层会员店铺业绩为依据支付给上层会员的报酬,拉动会员发展其他人员,整个链条无真正消费需求,具有欺骗性。该平台设置竞拍规则,商品每次竞拍上浮4%,其中2.5%作为“上架费”归平台所有,会员通过赚取商品原价的1.5%作为“转售获利”,还可以通过推荐新会员获得“直推获利”,以及升级为店长后还可获得“店铺管理奖”。平台内所有店铺的日营业额的0.3%-0.8%以“技术服务费”的名义流入方某某等顶层店长手中。
提醒: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销犯罪从线下逐步转变为线上,通过虚拟的网络交易,构建出复杂的层级关系和利益链条。涉案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并依此获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大量人员资产损失。对于先交“入门费”“会员费”,再通过拉人头得提成、佣金和商品无限增值获利等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所谓投资活动,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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