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来临,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本+补充)”,即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对于选择继续参加该险种还是转为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本)”,即原新农合)很犹豫,自己多交的保费是否有意义?丹阳市医疗保障局收集了几个小问题,根据现行医保政策集中解答。
答:1.居民医保(基本):450元/年(不分年龄段)。
2.居民医保(基本+补充):普通居民中40周岁以下人员1035元/年,40~50周岁以下人员1153元/年,50~55周岁以下女性1270元/年,50~60周岁以下男性1270元/年;老年居民中55周岁及以上女性1504元/年,60周岁及以上男性1504元/年。
答:1.居民医保(基本)是按年缴费、终生缴费。
2.居民医保(基本+补充)参保人员应连续缴费。男达到60周岁、女达到55周岁,且至少连续缴费满20年,个人不再缴纳保费。
答:(一)门诊
1.居民医保(基本)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丹阳市妇幼保健院、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丹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视同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年度支付限额为1000元。在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年度支付限额为2500~4500元不等。在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与住院共用年度限额。
2.居民医保(基本+补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经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如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合规门诊费用3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1000元,大病保险等无待遇,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则支付500元。
(二)住院
1.居民医保(基本)
温馨提示
居民医保(基本+补充)仅限原该险种参保人员可以继续参加,若自愿放弃转为仅参加居民医保(基本)后将不能再参加该险种。
END
来源: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唯吾知足 发表于 2024-12-18 22:34
反正一条
交一千的就交20年
交四百多的交一辈子
老渔翁 发表于 2024-12-18 22:43
当年广场排队就是冲着农保合年限补交后持续交了几年现在就不要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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