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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问一下丹阳民政局,怎么办理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已回应) [打印本页]

作者: 一蓑烟雨~    时间: 2024-12-5 09:47
标题: 想问一下丹阳民政局,怎么办理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已回应)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12-6 17:59 编辑

乡下有房子需要公正,户主是我爷爷名字,我爷爷15年去世,我奶奶21年去世,公证处需要在15-21年期间我奶奶未再结婚的证明,去婚姻登记处,结果告诉必须公对公才能打证明调档案,个人怎么公对公啊,公证处又不能发函,这不是直接添堵了吗?想问问民政局,有啥办法打这个证明,或者找谁?

作者: 丹阳市民政局    时间: 2024-12-6 10:19
网友您好!根据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5年 10月1日起,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在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司法局公证处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当事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函,由婚姻登记处负责回函。经我们与市公证处联系后建立了联络机制,可以由公证处发函给我们解决关于公民婚姻档案查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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