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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医保局(医保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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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nhao000721
时间:
2024-11-23 16:19
标题:
请问医保局(医保局已回应)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11-29 17:44 编辑
丹阳的医院,本人电子社保可以关键直系亲属使用吗?
作者:
丹阳市医保局
时间:
2024-11-25 15:50
网友,你好!《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冒名使用他人的医疗保障凭证。禁止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您可通过绑定亲情账户或家庭共济代家人挂号缴费,详情可关注“丹阳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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