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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局(医保局已回应) [打印本页]

作者: 蓝天白云流水    时间: 2024-11-3 23:21
标题: @医保局(医保局已回应)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11-14 16:57 编辑

请问在练湖卫生院两种相同的药,农村医保有的报销而职工医保没有报销。


作者: 丹阳市医保局    时间: 2024-11-6 17:02
网友,你好!起付段和共付段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均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抵充,详情请提供身份证号咨询结算科0511-865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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