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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速上,车靠边,人不见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如果我是你    时间: 2024-9-7 09:19
标题: 高速上,车靠边,人不见了?




汽车违停在高速公路上

不但没放三角警示牌

驾驶人也不知所踪

人呢?

案情经过

高速上 车违停 人消失

近期,沪宁高速南京段。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的民警巡逻到此时,发现一辆小车违停在应急车道上,并打着双跳。不过,在车后方150米以外,驾驶人并没有设置三角警示牌。在高速上这样停车,相当危险。

民警以为是车坏了,正准备问驾驶人,结果一看,车里一个人也没有。

难道驾驶员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要求,已经撤出高速公路了?民警围绕汽车搜索一圈,发现驾驶人也不在汽车附近。

这就奇了怪了,驾驶人到底去哪里了?

人找到了 竟在路边摘野果

经过一番仔细寻找,人终于找到了。

驾驶人在干嘛呢?

所有人都没想到,他居然在护栏外的一棵树底下,采摘野果子。

这怎么想的?驾驶人告诉民警,自己开车途经此处时,看到路边果树上的野果长得像李子,忍不住想尝尝鲜,便和朋友下车去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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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紫叶李的果实(来源 视觉中国)

是李子吗?民警调查发现,当事人看到的所谓“李子”,其实是紫叶李,又名红叶李,是南京最常见的一种用于道路栽植的绿化树种,它所结的果子,压根就不是李子!

只因嘴馋 车开不了了

因为嘴馋,在高速上违停,驾驶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南京交警对这名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而且,因为该驾驶人的驾驶证一个周期内被记满12分,民警还扣留了他的驾驶证。也就是说,因为贪嘴,他现在连车也开不了了。

直击现场

戳视频

了解当时发生了什么

违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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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广播网主持人吕杰南京市交警支队警官主持人张琦民在节目中探讨了这起案件——

高速违停 危害相当大

高速上违停,非常危险!而且,这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交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车行道不按规定停车。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有多可怕?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

救援力量难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占用应急车道会加剧道路拥堵

导致更多车辆争道抢行

高速公路上车辆速度较快

一旦后方车辆撞击前方违停车辆

极易造成车毁人亡

南京交警重点提醒: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保持应急通道的畅通,不仅是文明驾驶的要求,更是尊重生命,守护生命的表现,请驾驶人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行人乱闯高速 后果更加严重

南京绕城公路东段,是南京日常流量最大的高速,其中马群立交到双龙街立交这一段这段路是没有应急车道的,同时,绕城公路两侧有数十处开放式匝道,在春夏季节,除了经常遇见有人停车在高速公路范围内采摘野果、野菜,交警还经常遇到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到路边采摘,可以说危害性非常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因为行人上高速有非常多的危险性:

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高速公路上车速比较快,驾驶人注意力集中在路面上,由于思维惯性不会想到高速公路上会有行人出现。而高速行驶车辆与人发生碰撞,必然会导致严重后果。

严重危害通行秩序

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当驾驶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而酿成惨祸。更有甚者,还会由于紧急制动、急打方向引发更严重的事故。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很严重

高速公路车速较快,行人目标较小,驾驶人很难发现,一旦车辆躲避不及,发生事故,行人往往是受伤害最严重的一方,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END-

来源:江苏交警、丹阳公安




作者: 美丽心灵    时间: 2024-9-7 10:34
前天北二环桥上有辆车也是的,停在桥中间第一车道开了个双闪,后面也没放置警示牌,人跑到非机动车道上去了。什么情况下车子不能停到最右侧车道上去呢?
作者: 兴云作雾    时间: 2024-9-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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