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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2岁少女骑电动车还看手机,撞了人,负全责! [打印本页]

作者: Cathy1    时间: 2024-8-28 09:30
标题: 12岁少女骑电动车还看手机,撞了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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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4日,河南洛宁县。12岁的小梁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忽然掏出手机低头查看,结果将前方一辆正准备靠边停车的电动车撞倒,致对方受伤、两车受损。

交警调查认定,小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分心骑行,负全部责任,由监护人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交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2周岁不可驾驶自行车上路。请广大家长切实尽到监护责任,不要让未到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路!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作者: tmjs    时间: 2024-8-28 09:51

作者: 老韭菜    时间: 2024-8-28 10:21
边骑电动车边看手机的很多
作者: 兴云作雾    时间: 2024-8-28 15:53

作者: 忠言堂    时间: 2024-8-29 08:15
手机就是她的命
作者: 忠言堂    时间: 2024-8-29 08:16
忠言堂 发表于 2024-8-29 08:15
手机就是她的命

不看不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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