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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丹阳医保局(医保局已回应) [打印本页]

作者: 森林木    时间: 2024-8-24 15:53
标题: 请问丹阳医保局(医保局已回应)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8-30 17:33 编辑

请问下丹阳医保局:长护险具体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如果是在丹阳参保职工,退休后去外地定居,该如何处理?谢谢!

作者: 丹阳市医保局    时间: 2024-8-26 17:20
网友,你好!在市外(不含境外)居住的失能人员,经失能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标准的,长护险基金统一暂按10元/天的标准支付亲情护理服务补助。
在市城范围内接受护理服务期间,发生的属于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按以下标准之一定额支付,超出部分由重度失能人员个人承担。
详情可咨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0511-8698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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