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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局(医保局已回应) [打印本页]

作者: 黄龙溪    时间: 2024-8-23 10:14
标题: 医保局(医保局已回应)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8-30 17:32 编辑

我的合作医疗是镇江大港交的,现在交的社保是在丹阳的,可以用以前的合作医疗可以转换成职工医保吗,我听说一年算3个月,望医保局给回复一下,我去你们丹阳医保局咨询,说是现在办不了,到退休才能办理,是这样吗,我们大港这边可以办理,为什么你们丹阳办不了,同样属于镇江

作者: 丹阳市医保局    时间: 2024-8-23 17:17
网友,你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职工医保非重叠月数可进行折算,转险折算于退休时办理。详情请咨询参保筹资科0511-865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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