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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多地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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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镇江市京口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区部分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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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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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京口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区部分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10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京口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年7月8日9∶00-7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8日9∶00-7月10日20∶00;
3、陈述和申辩:7月8日-7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8日9∶00-7月12日12∶00;
5、缴费确认:7月8日9∶00-7月1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1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kou.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7月13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25日9:00起登陆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 7月1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
通过集中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京口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1-85590800(京口区卫健委);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5590603(京口区卫健委),0511-80859057(京口区人社局)。
本招聘公告由京口区卫健委综合科负责解释。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02
2024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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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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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③2025年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9:00-7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8日9:00-7月10日20: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1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7月8日9:00-7月12日12: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7月8日9:00-7月1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1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5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7月13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25日9:00起登陆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7月1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集中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一)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以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在区纪检监察、区编办以及区人社局的监督下,由区卫健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2024年国(境)外应届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51182(润州区卫健委);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0851182(润州区卫健委),
0511-81988369(润州区人社局),
0511-12388(润州区纪委区监委)。
本招聘公告由润州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03
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5人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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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5人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自愿参加招录。
2、丹阳市户籍或在丹阳本地有固定住所且能提供暂住证。
3、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为18-26周岁(1998年7月1日-2006年7月10日出生);如持B2驾驶证、体育特长生、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战员、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为18-28周岁(1996年7月1日-2006年7月10日出生)。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其中:身高160CM以上、17.5≦BMI﹤30、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5、心理素质好。
6、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体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报名网址:丹阳人才网www.dyhr.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7月1日9:00-7月10日17:30;
2、资格初审:7月1日9:00 - 7月11日17:30;
3、陈述和申辩:7月1日9:00 - 7月12日17:3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日9:00 -7月12日18:00;
5、缴费确认:7月1日9:00 - 7月1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1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开考比例1:2,报名截止后,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人才网上发布公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16日9:00起登录丹阳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7月12日17:30前陈述申辩。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联系电话:0511-86571190;0511-86050220。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1、体测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符合放宽条件的人员需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等符合放宽条件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人才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4、在2: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咨询电话:0511-86571190;0511-86050220。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体测、面试的方式进行。体测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分为100米跑、15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4个项目,每个项目15分,体能测试总成绩最高60分。任两项达不到最低标准(附件2)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测结束后,按体测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个应试名额因多人分数相同,超出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时,则相同分数者均进入面试)。若入围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40分,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3、总成绩按照体测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体测、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则加试确定),体检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相关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进行人员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合同签订以后不再递补。
六、录用及薪资待遇
1、岗前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录用后,由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前,考核不达标人员予以淘汰。岗前培训和实习考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2、薪资待遇
(1)工资保险。岗前培训和实习考察期间基本工资3200-4500元/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转正后,5500元/月起,驾驶员等技术岗位享受300元-500元/月岗位津贴。
根据考核情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年终绩效奖励。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伤害)和住房公积金。
(2)休息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享受10天左右休息时间(正常情况下,上两天班休息一天),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工作满一年,依法享受带薪休假1次/年(根据工作年限, 5至15天不等)。
(3)专职队员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4)每年享受一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5)优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设立奖励、学历提升、技术培训、入团入党、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队员招录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岗位人员选拔等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6800119。
本公告由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说明。
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7月1日
附件1:2024年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扫描或长按二维码下载岗位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扫描或长按二维码下载体能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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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阳人社、镇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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