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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负面人物榜] 代购境外药品,竟涉嫌走私、贩毒 [打印本页]

作者: 百事通    时间: 2024-6-27 09:26
标题: [负面人物榜] 代购境外药品,竟涉嫌走私、贩毒
负面人物榜

在社交平台从国外购买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精神药品,通过国际快递以保健品名义邮寄入境,销售给他人赚取差价——你以为这只是代购,殊不知可能涉及毒品犯罪。检察官提醒,代购人员交易时要遵守法律,不要毁了自己和别人的人生。
吸毒人员小月(化名)得知有一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以替代传统毒品,但这些药品在国内属于处方药,便在朋友推荐下通过代购人员姜某购买了100粒某品牌的入眠剂,服用一段时间后,小月又联系姜某买了200粒。没想到的是,这次和快递一起上门的还有民警。
原来,2023年4月,镇江海关在对入境邮件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一件从国外寄往润州的可疑包裹。该包裹申报名称为“营养品”,但经查验发现,包裹内装的是唑吡坦药片,共200粒,这正是小月从代购那里购买的入眠剂。为查清邮包背后隐藏的走私毒贩,海关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我就是帮忙买药赚点差价,怎么成贩毒了?”2023年8月23日,姜某刚回国就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她对出售入眠剂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听到自己涉嫌贩卖毒品罪时大呼冤枉。
据姜某供述,她长期居住在国外,平时做代购生意。2023年1月的一天,小月通过微信问她能不能买到某品牌入眠剂。姜某想到微信好友“知音漫客”经常在朋友圈发代购各种药品的广告,就向其询问是否有货,对方告知有货并报了价格。姜某回复小月后,小月当即支付了定金,双方约定发货后小月再支付尾款。姜某按照“知音漫客”的报价全额支付了货款并提供了小月的地址,让对方通过国际直邮把药品寄给小月。后来陆续有人找姜某购买入眠剂,姜某都是从“知音漫客”那里订货,付款后让后者直接把药品寄给国内的买家。
鉴于该案涉及利用快递跨境走私,贩卖麻醉、精神药品这一新型毒品犯罪方式,公安部挂牌督办。2023年7月,润州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围绕药品的来源、数量、流向以及是否存在上下游犯罪引导公安机关展开侦查。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知音漫客”名为张某,曾在国外做过厨师,后回国。2023年8月30日,张某被抓获归案。据张某供述,他在国外工作期间结识了陈某亚等做处方药生意的“朋友”,也认识了姜某等代购,回国后因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开始代购处方药。2021年4月至2023年8月,他以微信联系、线上付款、快递发货的方式,通过上线陈某亚为姜某、李某、李某夏等代购提供唑吡坦、三唑仑、氟硝西泮等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共计50余次8000余粒。
2023年12月28日,张某、姜某、陈某亚、李某、李某夏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发现,下线收货人中的刘某雪、张某营也存在贩卖毒品的行为,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2人。
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辩解,检察官结合全案证据细致审查后认为,其明知出售的入眠剂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药品,不能在市面上随意流通和购买,仍加价向不特定对象贩卖,并采用删除聊天记录、伪装包裹、伪报品名等方式逃避边防检查和警方侦查,足以认定其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2024年3月15日,该院以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罪对张某、姜某等7人提起公诉。6月21日,张某、姜某等7人走私、贩卖毒品案在润州区法院开庭。
检察官提醒,很多人片面地认为,毒品仅限于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等,其实非法出售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也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涉案的唑吡坦除具有镇静和催眠作用,还具有较强的成瘾性和戒断反应,滥用会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在我国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予以管控,非法销售此种药品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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