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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拥有庞大体型
一旦超量载货
整车承受压力远远高于其他车辆
极大地降低了自身安全性能
无视交规、抱着侥幸心理
当心“载货”成“载祸”
2024年6月4日10时45分,执勤民警在346国道查获申*宾驾驶的苏DF***1号重型自卸货车。经查,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
2024年6月5日10时09分,执勤民警在346国道查获车*锐驾驶的苏L7***7号重型自卸货车。经查,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
2024年6月6日12时56分,执勤民警在312国道查获黄*丰驾驶的皖SB***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查,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
2024年6月7日9时51分,执勤民警在233国道查获王*彬驾驶的皖M5***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查,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
2024年6月13日18时34分,执勤民警在新访线查获高*银驾驶的苏L8***0号重型自卸货车。经查,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未达30%。
2024年6月17日10时40分,执勤民警在后皇线查获周*驾驶的苏DB***2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经查,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未达30%。
2024年6月22日10时02分,执勤民警在233国道查获孙*驾驶的皖P1***8号重型自卸货车。经查,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1分;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记3分;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未达10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记6分;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记6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希望广大货车司机
拒绝超载超限
遵守交规 平安回家
END
来源:丹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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