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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参保人如何才能享受到门特待遇?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尔兰咖啡    时间: 2024-6-1 10:45
标题: 参保人如何才能享受到门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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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参保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一些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费用负担相对较重,适合在门诊治疗、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疾病被确定为门诊特殊病(简称门特)。根据《关于统一镇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的通知》(镇医保〔2022〕82号),门特待遇较普通门诊待遇在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上都有明显提升,现行门特病种包含:


门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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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就医要享受门特待遇

需满足以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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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已进行门特备案,即门特备案开始时间后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特医疗费用方可享受门特待遇。

以恶性肿瘤为例进行简单说明。符合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五种诊疗方式之一的参保人员,及时携带就诊记录、检查报告和社保卡等材料到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经认定确实符合规定的办理门特备案。首次备案的开始时间可以首次治疗的入院时间为准。

目前恶性肿瘤门特备案的有效期为一年,期满仍进行上述五种诊疗方式之一的需及时重新办理。

02

发生的医疗费用须符合门特保障范围

门特备案成功后,并不是门诊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能享受门特待遇。只有符合相应门特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门特待遇。如果备案是恶性肿瘤(化疗)的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诸如感冒等普通疾病的,依旧按照普通门诊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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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病身心安,患病可报销。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宣传管理,保障参保人员们更加充分、规范地享受医保待遇。

END


来源: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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