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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HIV病人领药问题,请医保局领导答复(医保局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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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思科菲尔德
时间:
2024-6-1 09:04
标题:
HIV病人领药问题,请医保局领导答复(医保局已回应)
本帖最后由 cline 于 2024-6-7 16:31 编辑
尊敬的医保局领导您好!有一个问题希望领导能协调解决一下。我们HIV病人,以前领免费药都是一次领三个月药。现在国家医保谈判后,几个重要的艾滋病药纳入医保,通过双通道能够报销,这对病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福利。现在的问题是,医保一次只能开一个月的药。原本艾滋病国家免费药一次能拿三个月药,现在自费药却只能一个月一个月的开。弊端是,病人需要每个月去一趟,很是不方便,不利于患者依从性的培养。有的人在外地工作(一是没有时间老是往医院跑,去医院要请假),有的人身体中风(一个人座公交车晃晃悠悠到医院)。最终,患者可能寻求其他途径购药,脱落管理,不利于国家艾滋病疫情防控。我觉得稳定的患者是完全可以一次拿12周药的。
总的来说,国家医保谈判和镇江市医保双通道政策对患者是一个重大福利。然而,由于领药量的限制,让很多病人在享受这份福利的同时,给其生活造成很多不便;不仅仅是花费时间,沿途的交通费用也是不小的开支。这种现状对病人也造成很多不便。也就是说,一次只开一个月的药量,对病人和对医疗机构都没有益处。据我所知,省内很多其他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是可以给病人开三个月的药的(镇江三院、常州三院、南京二院都可以开三个月的量),因此,恳请领导能够听到我们患者的心声望能够协商解决。感谢领导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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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 09:30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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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阳市医保局
时间:
2024-6-6 09:06
网友,你好!根据《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增加医保慢性病和“特药”处方量的通知》(镇医保办[2020]8号)文件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的医保慢性病处方用药量可适当延长至三个月,医保“特药”的处方用药量可延长至2个月。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管理经办操作规程的通知》(苏医管[2017]3号)规定,责任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认真对证卡,做到人、证相符,真实记录病情,并在《待遇证》上记录开药时间和剂量。一般特药开药量应控制在30日用量内。
详情可咨询医药服务科0511-8657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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