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招生政策
今年我市学前教育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招生时间为6月2日到幼儿园集中登记、6月28日公布新生名单、7月10日办理新生入园手续。本市户籍幼儿入园,需按照“户口房产一致”的原则,到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幼儿园报名登记。报名入学的相关证件材料有效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前。
在幼儿园报名登记后,家长分批通过扫码登录“丹阳教育阳光招生平台”,上传相关材料。
家长自行联系入园确有困难的幼儿报名,于7月1至5日带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学前科咨询登记,进行统筹安排。
今年托班的招生,幼儿园在7月1日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公布举办托班的幼儿园名单,7月16日托班报名并办理入园手续。
丹阳市2024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时序表
丹阳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联系电话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政策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小学一年级
今年我市小学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我市户籍的儿童。特殊需要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各校一律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1)施教区学生入学:7月5日前学校公布施教区范围。7月中旬各小学根据教育局下发名册通知施教区学生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出生证、户口簿和房产证等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2)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在施教区学生报名结束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中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8月中旬,接到通知后,学生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出生证、户口簿和房产证等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办法,即学校施教区内的住房对应的小学、初中学位使用结束前,后继购房者家庭不承继该校的入学学位,即一套住房6年内,提供一个小学学位;3年内提供一个初中学位;同一家庭有多个子女的不受此限制。2024年华南实验小学秋季入学继续试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办法。
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7月5日前发布小学登记入学通知,本属地镇(区、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出生证、户口簿和房产证等材料原件按通知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丹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序表(小学)
初中七年级
凡2008年9月1日以后(含9月1日)出生未满16周岁的我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经小学毕业考核,不论是否达到毕业程度均升入初中就读。
按照《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2025年户籍在城区入学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所属施教区分配到相应初中就读,户籍不在城区入学范围的毕业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2026年起城区小学毕业的本市户籍学生,具备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按照所属施教区分配到相应初中就读;不具备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镇(区、街道)初中就读。
在镇江市范围内跨市(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核,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就读地升学的学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也可在就读地入学,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仍须回户籍所在地(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就读地工作、并在就读地有完全私有房产者除外)。各校要履行告知责任,完善“就读联系函”“告家长书”“家长承诺书”等材料。拟于2028年实行中考报名学籍、考籍一致政策,即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和升学。初三学生在中考建档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丹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序表(初中)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实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在丹阳居住半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方可为其子女申请在丹入学,参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8〕47号)要求进行材料提交和入学资格审查。
1.入学条件
适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在丹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社会保险凭证,入学小学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入学初中还需提供学籍卡、小学毕业证书。
2.入学办法
(1)小学入学
幼儿园在丹阳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丹阳入学小学的,参照本市小学入学要求进行。
未在丹阳就读幼儿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农村学校,6月25日~30日由其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相应镇(区、街道)小学,进行登记、报名;申请就读城区学校,监护人须在城区入学范围有完全私有房产,6月1日~15日持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基教科登记,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2)初中入学
在丹阳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在丹阳直升初中,参照本市小学毕业直升初中的要求办理。
未在丹阳就读小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丹阳就读初中的,还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申请就读农村学校的,7月初带材料到相应镇(区、街道)初中登记、报名。申请就读城区学校,监护人须在城区入学范围有完全私有房产,7月1日~10日持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基教科登记,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通过入学资格审查,由其监护人登录“丹阳教育阳光招生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学校、教育局核验后统筹安排入学。监护人接通知后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未按指定时间报到或不接受教育局安排,则视同放弃在丹阳入学。
2024年继续试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且监护人城区入学范围无完全私有房产的,需参加积分入学。今年正则小学新北门校区、练湖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车站小学、荆林学校小学部、横塘中心小学、前艾中心小学、马相伯学校小学部、河阳学校小学部、界牌中学、界牌中心小学、新桥初级中学、新桥中心小学、丹北实验小学、丹北实验初中、吴塘实验学校小学部继续试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在丹入学后随迁子女就学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转学、升学接受同样管理。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中适龄盲生、聋生原则上在镇江市特教中心就读,适龄智障学生在丹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政策优待对象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须提供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根据镇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要求,对经过认定的镇江市A~D类人才子女,教育局和学校按照《镇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转学)服务指南》办理入学手续。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转学办理
学生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向有空余学位的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应当在学籍系统中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转学申请,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学年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教育局集中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年8月下旬。
六、招生咨询
教育局招生咨询地点设在教育局五楼5005会议室。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86569305(基础教育科1)、86525727(基础教育科2)。
2024年丹阳市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一年级)
2024年丹阳市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七年级)
来源:丹阳教育
帝王故里 发表于 2024-06-22 18:20
各位大侠:不知吕叔湘中学,省丹中到时搬走后,原来的老校区建什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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