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机关干部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的通报
1.丹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江饮酒驾车的问题。2022年7月22日20时许,邵江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丹阳市北二环大桥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北二环大桥治安卡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邵江酒精含量为62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10月,邵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丹阳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原主任葛春留醉酒驾车的问题。2021年4月6日22时许,葛春留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丹阳市迎宾路由南往北行驶,撞上范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经鉴定,葛春留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58毫克/100毫升。2022年7月,丹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葛春留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2年9月,葛春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两袖清疯 发表于 2022-10-29 20:43
反正不影响,红黄蓝幼儿园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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