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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顿猛捶、猛戳之后,她后悔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沐沐panda    时间: 2021-7-12 11:49
标题: 一顿猛捶、猛戳之后,她后悔了!
作为国家执法机关
警察执法代表法律权威
捍卫的是法律尊严
对于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
丹阳警方坚决依法处理

7月5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带队在华阳岗亭附近道路正常执勤,维持道路交通秩序,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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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时4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并指出她的违法行为。该女子拒不配合执法,先是用言语辱骂执勤人员,又欲强行驶离现场。

执勤人员见状立即予以制止,再次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不料,该女子用拳头对着执勤民警“一顿猛捶”,还用钥匙猛戳民警手臂,致使民警手臂多处受伤。

[video=http://pic2.212300.com/pic/20210712/1626061803022648141.jpg]http://pic2.212300.com/video/20210712/162606180302258248.mp4[/video]


针对该情况,市公安局情指中心立即指令巡特警大队、和平桥派出所等维权警力赶至现场,将女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经过派出所民警政策和法律教育,该女子冷静了下来,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她后悔不已,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为时已晚。经全面调查,目前,该女子赵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各位上路出行的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客车、货车等机动车时佩带好安全带。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来源:丹阳公安











作者: K丶CLANNAD    时间: 2021-7-12 12:04
袭警完蛋
作者: 三个木头人    时间: 2021-7-12 12:08
不识时务
作者: 得人恩果千年记    时间: 2021-7-12 12:14
看一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作者: 家常理短    时间: 2021-7-12 12:21
冷静点!
作者: 牛坚坚    时间: 2021-7-12 12:38
冲动是魔鬼!
作者: 放学别跑    时间: 2021-7-12 12: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春光明媚...明天会更好    时间: 2021-7-12 13:07

作者: 逐鹿中原    时间: 2021-7-12 13:08
此女子在家里也是不省油的灯
作者: 流泪的凯撒    时间: 2021-7-12 13:19
法治任重道远
作者: 风清平淡过日子    时间: 2021-7-12 13:24
不懂法,昨晚有个女的转弯看都不看,太没素质了。
作者: 葱花    时间: 2021-7-12 13:27
牛逼了,  估计平时在家嚣张跋扈惯了,到这人家可不惯着你。
作者: 心的呼唤    时间: 2021-7-12 13:45
文盲加法盲,无知者无畏,这种女人必须给点教训!
作者: AAA-浅色WD    时间: 2021-7-12 14:00
我看看有多严重  
作者: dyshx    时间: 2021-7-12 14:21
写得一点没有夸张,被我亲眼目暏了,这女的不应该这样,太冲动了。
作者: dyylfln    时间: 2021-7-12 14:52
这就是正宗的泼妇!
作者: hf1970    时间: 2021-7-12 15:08
浑比一个,就得这样治
作者: 马骉    时间: 2021-7-12 15:19
dyylfln 发表于 2021-7-12 14:52
这就是正宗的泼妇!

如果年轻点,不就是你们的小甜甜了,参考杭州的辣椒水
作者: qhsnjskks    时间: 2021-7-12 15:23
我觉得这头盔这件事真要改改  要求戴那出发点是好的 为了安全 但现在那不戴就扣钱当作处罚 那这个意思就变味了 说到这一些键盘侠肯定要说了不扣钱不涨记性 你戴了就不扣钱了啊 这话也在理 那现在强制要求你们戴头盔跟以前上学所谓的自愿捐款不一回事吗 不戴可以 出了事别找麻烦 戴了也行  出了事怎么算 就为了一个以防万一 搞的家家户户要去买一个头盔 现在整的还不能带人 这是要你们买汽车或者人手一辆电瓶车?
作者: 吴宏俊    时间: 2021-7-12 15:23
在家家有人拐着~只有社会教育了!
作者: 江户川叼谗    时间: 2021-7-12 15:44

作者: 焘声依旧    时间: 2021-7-12 16:00
在家里横有人惯,在外面横是要付出代价的。
作者: sjh66ll    时间: 2021-7-12 16:25
qhsnjskks 发表于 2021-07-12 15:23
我觉得这头盔这件事真要改改  要求戴那出发点是好的 为了安全 但现在那不戴就扣钱当作处罚 那这个意思就变味了 说到这一些键盘侠肯定要说了不扣钱不涨记性 你戴了就不扣钱了啊 这话也在理 那现在强制要求你们戴头盔跟以前上学所谓的自愿捐款不一回事吗 不戴可以 出了事别找麻烦 戴了也行  出了事怎么算 就为了一个以防万一 搞的家家户户要去买一个头盔 现在整的还不能带人 这是要你们买汽车或者人手一辆电瓶车?

难道不带头盔不罚款,还带去拘留吗,扯蛋
作者: 足坛上帝之手    时间: 2021-7-12 17:00
应该严格执法,支持
作者: dbxbzbybmb    时间: 2021-7-12 17: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天才在左    时间: 2021-7-12 17:14

作者: 6660507    时间: 2021-7-12 17:53
有些人你永远不知道它是怎么想的。今天一个女司机逆行贴着编开车,我以为它会让我的,哪知道**按喇叭叫我让,事情发生太快了,我应该直接把车扔向汽车的,错过一个来钱的机会
作者: 321181096    时间: 2021-7-12 18:06
道路交通法应人人遵守,配合执法人员执法,不应无理阻碍或暴力抗法
作者: 家常理短    时间: 2021-7-12 18:37
qhsnjskks 发表于 2021-07-12 15:23
我觉得这头盔这件事真要改改  要求戴那出发点是好的 为了安全 但现在那不戴就扣钱当作处罚 那这个意思就变味了 说到这一些键盘侠肯定要说了不扣钱不涨记性 你戴了就不扣钱了啊 这话也在理 那现在强制要求你们戴头盔跟以前上学所谓的自愿捐款不一回事吗 不戴可以 出了事别找麻烦 戴了也行  出了事怎么算 就为了一个以防万一 搞的家家户户要去买一个头盔 现在整的还不能带人 这是要你们买汽车或者人手一辆电瓶车?

一口气写下来最后一个?
作者: 河边草    时间: 2021-7-12 18:50

作者: 喂那谁    时间: 2021-7-12 19:58
老老实实交个罚款不好,非得弄进去吹空调
作者: 荣行天下    时间: 2021-7-12 20:34
犯法了,不值得
作者: wyp2    时间: 2021-7-12 20:39
这女的在家里,估计她老公日子也不是好过
作者: 雪村小农    时间: 2021-7-12 20:57
逐鹿中原 发表于 2021-07-12 13:08
此女子在家里也是不省油的灯

给点教训对她以后只有好处。
作者: 雪村小农    时间: 2021-7-12 20:58
法不责众
作者: 流浪客    时间: 2021-7-12 21:32
法律就是针对小P民的
作者: 哇哈哈哈哈哇    时间: 2021-7-12 22:19
qhsnjskks 发表于 2021-07-12 15:23
我觉得这头盔这件事真要改改  要求戴那出发点是好的 为了安全 但现在那不戴就扣钱当作处罚 那这个意思就变味了 说到这一些键盘侠肯定要说了不扣钱不涨记性 你戴了就不扣钱了啊 这话也在理 那现在强制要求你们戴头盔跟以前上学所谓的自愿捐款不一回事吗 不戴可以 出了事别找麻烦 戴了也行  出了事怎么算 就为了一个以防万一 搞的家家户户要去买一个头盔 现在整的还不能带人 这是要你们买汽车或者人手一辆电瓶车?

电动车带头盔那是《道交法》规定的,不是什么出发点不出发点的,带头盔怎么就和“所谓的自愿捐款”能算一回事,你这是偷换概念,“不带可以,出了事别找麻烦”,可能吗,你自己说出来信嘛?没在路上开过车吧,最横的恰恰是电动车,知不知道交警会和稀泥,就算不是机动车驾驶员的问题,最少10%的责任,懂吗?不是不敢撞,是不想第二天没车开!!!
作者: 胡二    时间: 2021-7-12 22:35
我认为不戴可以,撞伤撞死自己全责,只要不叫他人赔就行
作者: 凯文1    时间: 2021-7-13 00:25
老百姓发不了牢骚
作者: YCP0057    时间: 2021-7-13 03:21
任性的女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作者: 独上高楼丶    时间: 2021-7-13 08:48
qhsnjskks 发表于 2021-7-12 15:23
我觉得这头盔这件事真要改改  要求戴那出发点是好的 为了安全 但现在那不戴就扣钱当作处罚 那这个意思就变 ...

安全大于一切!出了事就晚了,不罚款指望公民带头盔基本是不可能实现。就跟酒驾不处罚!你看有多少人酒驾
作者: huangqq163    时间: 2021-7-13 09:22
现在汽车一般不会闯红灯,扣分扣钱,还容易出事,出事大部分都是电瓶车三轮车闯红灯
作者: 鱼多多    时间: 2021-7-13 09:52
前期宣传了那么久,现在还不戴就乖乖认罚吧。我骑电动车的时候红绿灯处闯红灯的非常多的,不戴头盔,甚至头都不回一下就冲出去了,总觉得别人会让他。开车时遇到闯红灯的电动车真的是非常恼火的,不知道是不会看红绿灯呢还是故意的。
作者: dywyk    时间: 2021-7-13 10:25
这个题目好骚心!
作者: 摇滚不死    时间: 2021-7-13 10:32
有规则就要执行!别那么多借口理由!
作者: HHUA    时间: 2021-7-13 13:23
本帖最后由 HHUA 于 2021-7-13 13:34 编辑
K丶CLANNAD 发表于 2021-7-12 12:04
袭警完蛋

伤的应该是协警
作者: 郦志芳    时间: 2021-7-13 15:12
都袭警了,怎么还是行政处罚?
作者: 易初莲花    时间: 2021-7-13 15:25
她后悔70%是因为要拘留,而不是她认识到不戴头盔和袭警是错误的
作者: 天才在左    时间: 2021-7-13 15:43

作者: qhsnjskks    时间: 2021-7-13 16:51
哇哈哈哈哈哇 发表于 2021-07-12 22:19
电动车带头盔那是《道交法》规定的,不是什么出发点不出发点的,带头盔怎么就和“所谓的自愿捐款”能算一回事,你这是偷换概念,“不带可以,出了事别找麻烦”,可能吗,你自己说出来信嘛?没在路上开过车吧,最横的恰恰是电动车,知不知道交警会和稀泥,就算不是机动车驾驶员的问题,最少10%的责任,懂吗?不是不敢撞,是不想第二天没车开!!!

那你吧啦吧啦一大堆说明什么,电瓶车现在猖狂?交警不作为?你规定必须戴个头盔、行 都戴 就没有出事故的!出了事故的又有多少因为戴不戴头盔处罚的!你在这一本正经 大义凛然的敲敲键盘 怎么  比字数吗?现在国家就是强制你们戴头盔 说好听的 为你们安全着想 那你为什么要扣钱 我知道你又要拿酒驾说事了 那你电瓶车怎么不就扣分扣钱拘留 跟机动车一样整个证 为什么现在人越来越多的不想开汽车 就是因为条条框框太多 傻子非机动车也多还是就是你这种舔的 国家放个屁你都觉得香的
作者: tmjt5851    时间: 2021-7-1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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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擎天柱R    时间: 2021-7-13 20:20
每一个法规的出现,都有原因的。人人都遵守,社会更美好
作者: 最爱.圣西罗    时间: 2021-7-13 21:24
qhsnjskks 发表于 2021-07-12 15:23
我觉得这头盔这件事真要改改  要求戴那出发点是好的 为了安全 但现在那不戴就扣钱当作处罚 那这个意思就变味了 说到这一些键盘侠肯定要说了不扣钱不涨记性 你戴了就不扣钱了啊 这话也在理 那现在强制要求你们戴头盔跟以前上学所谓的自愿捐款不一回事吗 不戴可以 出了事别找麻烦 戴了也行  出了事怎么算 就为了一个以防万一 搞的家家户户要去买一个头盔 现在整的还不能带人 这是要你们买汽车或者人手一辆电瓶车?

说得对!在理!要求戴头盔骑电动车政府出发点是好事,但是手段和做法有点牵强。应该提倡大家去戴,而不是强制性不戴就罚款!戴不戴头盔应该是公民个人的人身自由,再说了不戴头盔又不影响别人利益,我们的有些立法专家就会纸上谈兵,不从实际出发!
作者: Blivr    时间: 2021-7-14 00:38
我觉得可以罚五十块然后给个价格差不多的头盔。你也得到了惩罚我也保护了你的安全,两全其美
作者: 缘在心瓶    时间: 2021-7-14 08:57
别拿生命开玩笑。
作者: 行长叫我去上班    时间: 2021-7-14 09:08
无知无识的东西
作者: 丹阳曲阿    时间: 2021-7-14 10:32
戴个头盔就这么难?
作者: yimin20101    时间: 2021-7-14 17:40
最爱.圣西罗 发表于 2021-07-13 21:24
说得对!在理!要求戴头盔骑电动车政府出发点是好事,但是手段和做法有点牵强。应该提倡大家去戴,而不是强制性不戴就罚款!戴不戴头盔应该是公民个人的人身自由,再说了不戴头盔又不影响别人利益,我们的有些立法专家就会纸上谈兵,不从实际出发!

老百姓的素质真的高低不一样的,我被罚过二十元,但是心服口服,现在很多人既开汽车也骑电动车,必须严格执法,高素质是罚出来的,不是教育出来的。
作者: qhsnjskks    时间: 2021-7-14 19:20
最爱.圣西罗 发表于 2021-07-13 21:24
说得对!在理!要求戴头盔骑电动车政府出发点是好事,但是手段和做法有点牵强。应该提倡大家去戴,而不是强制性不戴就罚款!戴不戴头盔应该是公民个人的人身自由,再说了不戴头盔又不影响别人利益,我们的有些立法专家就会纸上谈兵,不从实际出发!

还有就是 这国家要真为老百姓好的话就应该国家统一发头盔 凭身份证一人一个 不许多领(机动车除外 当然也可以去领) 现在强制戴头盔 老百姓都自己买 网上几块几十的都有 那问题来了 如果真出了事 这些便宜的头盔能抵挡多少伤害 要不你国家把控质量送老百姓头盔 要么就别强制
作者: 退伍老兵    时间: 2021-7-14 22:16
戴头盔就这么难看吗?为什么三令五申就是不听,抓住了又不认罚,难道你是地球老大吗?
作者: wjp19861109    时间: 2021-7-14 22:56
我最近一次遇到的交警检查我,交警的态度很好,估计应该是正式警察。早几年评卫生城市还是什么的遇到不知是辅警还是协警那真有点狐假虎威,一副很屌的样子,然后他们没权处罚我,出来一个正式警察,态度就一样,我没有感受到不受尊重。我感觉正式警察态度真比辅警协警好。
作者: 丹阳华南片    时间: 2021-7-15 09:43
最爱.圣西罗 发表于 2021-7-13 21:24
说得对!在理!要求戴头盔骑电动车政府出发点是好事,但是手段和做法有点牵强。应该提倡大家去戴,而不是 ...

自由个屁,怎么不损害他人利益?汽车碰了她,头着地,本来是轻伤,就算是汽车全责,少赔点就行了。现在结果摔死摔残了,他人是不是要多赔了?而且现在法规就规定了处罚标准,虽做不到全部处罚,但如执法部门不管不问也不对呀,这不是有法不依吗?
作者: 丹阳华南片    时间: 2021-7-15 09:47
dbxbzbybmb 发表于 2021-7-12 17:05
刚发布了举报电话,女士可以举报,骑电瓶车带头盔不强制!圈起来 要考的。新闻有记录!

你也真敢说,省人大有制定地方规章的权力,《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自己看去。
作者: dbxbzbybmb    时间: 2021-7-15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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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阳华南片    时间: 2021-7-15 16:24
dbxbzbybmb 发表于 2021-7-15 16:05
第二十二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





可以了没?你还有什么想申辩的?
作者: 丹阳华南片    时间: 2021-7-15 16:27
dbxbzbybmb 发表于 2021-7-15 16:05
第二十二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通告正式发布!
通告明确,2020年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后,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2020年10月1日起,对不戴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可以了没?你还有什么想申辩的?
作者: 马甲1号马甲    时间: 2021-7-15 16:30
最爱.圣西罗 发表于 2021-07-13 21:24
说得对!在理!要求戴头盔骑电动车政府出发点是好事,但是手段和做法有点牵强。应该提倡大家去戴,而不是强制性不戴就罚款!戴不戴头盔应该是公民个人的人身自由,再说了不戴头盔又不影响别人利益,我们的有些立法专家就会纸上谈兵,不从实际出发!

被机动车撞了,有头盔保险公司赔三千说不定够了,没有头盔保险公司可以要帮忙雇唢呐队了,安全带同理。
作者: 一抹浅浅的笑    时间: 2021-7-15 16:33
开电动车的非常狂暴
作者: 兰博基尼    时间: 2021-7-15 16:34
应该严格执法
作者: dbxbzbybmb    时间: 2021-7-1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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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阳华南片    时间: 2021-7-15 17:19
dbxbzbybmb 发表于 2021-7-15 16:40
把文件内容好好看看。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实施区域和时间。镇江是设区市吧?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通告,规定在全市实行,且2020年10月1日起进行处罚。

你是初中没毕业吗?这看不懂?
作者: dbxbzbybmb    时间: 2021-7-15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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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bxbzbybmb    时间: 2021-7-16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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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阳华南片    时间: 2021-7-16 09:31
本帖最后由 丹阳华南片 于 2021-7-16 10:14 编辑
dbxbzbybmb 发表于 2021-7-16 03:00
你这类人,只为自己着想阶级特权主义,管什么人权合理不合理,我要是被撞的那个情愿被撞死也不要半身 ...

文盲加法盲,除了会喷,你还会干什么?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行政复议条例》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依照本条例申请复议:
  (一)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

看清楚了,法规、规章制定了,你是没权利复议的。  提提建议可以,争取下次修订时改了,还投诉?人家有法可依,你投诉个屁。

废物键盘侠一个。执法部门没依据会随便上路执法?要说个别或许有可能,这全省大范围整顿执法能没依据,当都跟你一样是法盲?
作者: dbxbzbybmb    时间: 2021-7-1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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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买了个表    时间: 2021-7-16 12:20
哇哈哈哈哈哇 发表于 2021-07-12 22:19
电动车带头盔那是《道交法》规定的,不是什么出发点不出发点的,带头盔怎么就和“所谓的自愿捐款”能算一回事,你这是偷换概念,“不带可以,出了事别找麻烦”,可能吗,你自己说出来信嘛?没在路上开过车吧,最横的恰恰是电动车,知不知道交警会和稀泥,就算不是机动车驾驶员的问题,最少10%的责任,懂吗?不是不敢撞,是不想第二天没车开!!!

你骑电动车的时候,才发现最横最没素质的是开车的!看看多少违停,占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虽然我也开车!
作者: 哇哈哈哈哈哇    时间: 2021-7-18 07:04
qhsnjskks 发表于 2021-07-13 16:51
那你吧啦吧啦一大堆说明什么,电瓶车现在猖狂?交警不作为?你规定必须戴个头盔、行 都戴 就没有出事故的!出了事故的又有多少因为戴不戴头盔处罚的!你在这一本正经 大义凛然的敲敲键盘 怎么  比字数吗?现在国家就是强制你们戴头盔 说好听的 为你们安全着想 那你为什么要扣钱 我知道你又要拿酒驾说事了 那你电瓶车怎么不就扣分扣钱拘留 跟机动车一样整个证 为什么现在人越来越多的不想开汽车 就是因为条条框框太多 傻子非机动车也多还是就是你这种舔的 国家放个屁你都觉得香的

哟恨国党嘛,你不相信国家,你相信谁,相信自己?自己过得不好,怨国家,真行。我说这么多居然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阅读能力堪忧。还有我不骑电动车,我有汽车,别一口你们,你们的
作者: 哇哈哈哈哈哇    时间: 2021-7-18 07:09
买了个表 发表于 2021-07-16 12:20
你骑电动车的时候,才发现最横最没素质的是开车的!看看多少违停,占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虽然我也开车!

那又有多少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闯红灯的,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逆行的,非机动车道挡在右转弯车道前面的,按喇叭闪大灯还回头瞪你的,等等。还你也是开车的,我都不敢靠近你,深怕碰一身舍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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